为了发挥大型分析测试仪器设备的效率,更好地为教学科研及对外服务,特制定本办法。
一、中心大型分析测试仪器设备管理原则:实行“统一管理”、“专管共用”、“有偿使用”、“资源共享“统一调配”、“专人保管”、 “定室存放”。
二、大型设备须由经过专门培训合格人员负责管理,未经培训合格的人员不得使用该仪器设备。设备管理人员应做好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使用情况记录,保存好设备技术档案资料,定期保养,定期校验,确保仪器设备处于正常状态,每年按时认真填报使用情况报表。工作调动时必须办理交接手续。
三、 大型精密仪器设备使用过程中发生重大故障,应及时报告实验中心负责人,并积极组织进行检修,并做好检修记录。如因人为因素受到损坏,报学院办公会研究处理。
四、禁止管理人员擅自拆改或解体设备,确因技术改造升级、开发新功能等需要,应履行审批手续,否则,按损坏论处。
五、承接样品分析时只收取保证设备正常运行的维护材料消耗费等。为了保证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及时维修,学院应设置专项运行维护费,使其发挥更大的使用效率。
六、样品分析测试需报实验中心负责人批准后方可进行,管理人员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分析测试任务,也无权私自承接样品分析测试。违反者按实验中心考核办法进行处罚。
七、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使用和管理实行定期考核制度,通过考核,促使专职(兼职)管理人员努力完成岗位职责,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及服务质量。具体考核的内容按学院实验中心考核办法执行。
八、本办法由实验中心负责解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