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教学实验仪器、设备使用管理本着“保证教学,服务科研”的原则,实行“实验室统一管理,专人负责”的管理办法。努力提高实验教学仪器设备完好率,充分发挥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益。
二、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和一般仪器设备均落实到专人专职管理。专职实验员对其分管的仪器设备负有以下责任:
1、 按学校有关规定对仪器设备分类建立档案资料。
2、每学年填报仪器设备使用状况等相关报表。
3、定期检查,并按仪器设备使用规定进行一般性维护与保养,发现问题须及时上报,隐瞒不报,后果自负。
4、 实验工作人员应钻研业务,学习掌握仪器、设备的维修技术,做好日常维护保养工作。
5、 对已办手续借用仪器设备的其他人员,实验员有责任予以必要的协助,并告知安全注意事项、操作规程及使用说明。
6、 完成实验中心交办的其他有关仪器设备管理方面的工作。
7、 对需报修的设备及时提出书面维修申请,对需报废的设备应提出报废申请。
三、 实验中心主任对实验仪器设备的使用管理负有以下责任:
1、 随时了解并掌握中心实验仪器设备的使用情况和完好情况。对需报修的设备及时提出书面维修申请,对需报废的提出报废申请。
2、 根据实验中心教学需要和学科发展,按上级要求制定和上报仪器设备购置计划。仪器设备到货后会同有关方面人员及时开箱验收,安排专人进入管理程序。
3、 对专职实验教师管理的仪器设备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。
4、 审批教师借用实验仪器设备使用申请。一般仪器设备的借用经实验中心主任同意,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经主管副院长或院办公会议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。
四、 因教学、科研需要使用实验仪器设备的师生,应按照规定办理借用手续,并应做到以下几点:
1、 遵守实验中心有关仪器设备的管理规章。严格按仪器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使用。
2、 在使用过程中如实记录使用情况。若发现问题,应与实验中心管理工作人员及时联系。
3、 做好实验仪器设备的清洁、维护、保养工作。
五、 实验仪器设备的管理工作是实验教师的主要岗位职责之一,也是期末考核和岗位聘任的重要依据。鼓励实验教师认真做好管理工作,对在仪器设备管理、维修工作中业绩突出及有创造发明的教师应给予奖励。
六、 本办法未尽事宜,由实验中心主任报分管副院长,必要时并经院办公会研究决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