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环境工程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学生实验守则

作者:    信息来源:    发布时间: 2020-12-07

一、进入实验室前应认真准备,制定实验方案,熟悉实验的基本原理、实验目的和实验方法,以确保实验顺利完成。

二、进入实验室后,了解实验中心的有关规定,熟悉实验室相关设备操作规程及注意事项。

三、对本次实验用的仪器设备,在了解原理的基础上,熟悉操作规程。经管理人员检查同意后,方可启用。凡非属本次实验所用仪器设备,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一律禁止随意开启和移动,以免损坏或发生意外。

四、注意节约使用水、电、气及化学药品等物品,爱护仪器设备及公共设施。

五、因不按操作规程而造成物品仪器设备等损坏,按照学院有关规定,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教育、经济赔偿和纪律处分等。

六、严禁大声喧哗、追逐嬉笑,严禁吸烟,自觉爱护公共财物。

七、实验室内一切物品未经实验中心批准,严禁私自携出室外。

八、实验结束后,应将使用的仪器设备整理复原,认真填写实验设备使用登记本和低值易耗品耗损登记表,将场地打扫干净,经指导确认后,方可离开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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